第七十一章:引火烧身-《荒城之神寨没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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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只见过一面,但张阿婆给我的印象很深刻,既精明又风趣,是那种阅尽世间悲喜、却仍能保持初心的女性。
人生本来如此,尽管有时候看不顺眼,气的想骂娘,日子该怎么过还得怎么过。
她正坐在乱石堆上抽水烟,戴着毛线帽,抖着腿,好象地主家的大奶奶,旁边有个中年妇女,鹅蛋脸,头发半长不短,搂着小冰末,往他嘴里塞东西。
糖果一类的小零食。
乌头会的人准备了不少照明工具,头灯、应急救援棒、手电筒等等,镭射激光似的,愣是把溶洞搞成了夜总会,小冰末一时难以适应,脑袋上套着衣服,眼睛被蒙了起来。
只能小鸟似的张着嘴,等着投喂。
不用猜,这位俊俏的大婶子就是王都美,那个绝处逢生的女人。
见我回头,她立刻拉着孩子迎上来:“太感谢你了,你是我们全家的救命恩人,快,给叔叔鞠躬”。
有生人在,小冰末有点紧张,再加上看不清,晕头转向的冲胡小铃连鞠三下,逗的她扑哧一笑。
“回来就好,回来就好”。
我捏捏小家伙的鼻子:“正担心朱死光找不到地方呢”。
“你担心的真对,他只会说个名字,也分不清方向,爬错了山……”。
五尺高的汉子屡遭挫折,蹲在山道上嚎啕大哭,有路过的上前询问,发现这人不但结巴,脑子也不灵光,幸运的是,一个小伙子就住在张阿婆家的山脚下,主动邀请他一起走。
“那时候,我和小姨婆刚坐上车,他扑了个空,又不知道要等多久,心里放心不下儿子,马不停蹄的往回赶,总算老天爷开恩,让我们在雪山团聚了……”。
王都美看见丈夫重现当年的英姿,差点没把眼珠子揉出来,仿佛是在做梦:“四年啦,都说苦尽甘来,猛的来这么一下,还有点蒙……”。
她边说边抹眼泪。
朱死光激动之余,也没忘了我和小雅,去弄了把大力钳,这回没偷,是张阿婆掏钱向工人买的。
“小美说她老公变成了怪物,在我那儿又哭又闹,原来是中了花毒,早知道不来了……”。
来了也没用,张阿婆也没办法,三不迎的牌子戳在那儿呢,正常人还好说,唯独这种会变身的,实在让人头大。
“你给他吃的是什么?”。
“药丸子,朋友送的”。
“你朋友是不是姓白英啊?”。
这很容易猜,欢喜花的克星只有圣水,有圣水的只有白英氏。
“阿婆……,我答应过他,不告诉别人”。
猜出来是一回事,我承认又是一回事,张阿婆能拿到欢喜花粉,很难说和圣女寨有没有关系,何必多嘴多舌呢?我不想给白英玉添麻烦。
但她用的姓氏是白英,似乎并不知道白衣卫的存在。
“行吧”。
她见我有些为难,低头抽起了烟。
红姨送来衣服,从里到外一整套,我在没人的地方换了,出来时,胡小铃正举着棒棒糖逗小冰末玩。
张阿婆叫我过去:“……祈光连自己家的事都弄不清楚,就会摇头,这孩子……”。
一指小冰末:“说你好象瞧出了点门道”。
“祈光?”。
“小姨婆嫌死字太难听,改了”。
王都美笑:“这不怪我,头一两年,我根本待不住,整天吵着要出去报仇,孩子他爸不让,你说能不咒他吗?”。
仇恨如同一个雪球,越滚越大,就拿水家举例,三个房头至今心存芥蒂,互相拆台,象是前世的冤家。
然而,自从小冰末哇哇坠地,她再也恨不起来了,心里想的、眼里看的,只有这个与自己血肉相连的小生命。
那干吗还要去二道拐村?。
“我是去了,打听那女的来着,主要是为了找那个混蛋,如果一家三口搬出冰窟,首先得解决吃住的问题吧?我可以放他一马,但属于我的东西,必须还给我……”。
可女孩的爸妈因为嫌丢人,长年在外地务工,联络不上。
这也就是没找到,否则那对狗男女一接电话,不得吓的魂飞魄散。
比聊斋还聊斋。
“铛,铛,铛”。
张阿婆一脸不高兴,用力在石头上磕着水烟壶:“我在问他话呢,你少插嘴”。
“好好,你问,你问”。
王都美冲我点了下头,退到一边。
说起朱长毛,少不了提到白英尔曼,提到白英尔曼,又得扯出圣女手刃温吉古的这件事,然后才是傻大娘和朱盖天,我说书似的一环扣一环,王都美已然听傻了,没想到自己老公的身世如此传奇。
“白英尔曼吃了温吉古的心脏,人就疯了?……”。
张阿婆皱着眉:“祈光和沈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,一个是大鸟,慢慢进化成人,一个先是人,却生了个怪胎,几百年后,子孙又恢复了本相,奇怪,真是奇怪,从哪儿绕过来的?……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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