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六章 孤雁难逃(第二更)(二轮推荐中,数据不是很好,大家多追读哈)-《从整片东北林区开始赶山狩猎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二,就是它们落脚的那块山坳子里,也有类似腚沟子河的湿地栖息地环境。

    这才是李小烽敢跟老舅夸海口,说去去就回的原因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打个口哨,追风就立刻飞奔了过来,紧紧的跟在李小烽的身后。

    一人一狗,朝着之前观察到的大雁落脚地小跑而去。

    若是其他的狗,李小烽自然是不敢带的,大雁群很警惕,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放哨的孤雁逮到。

    但追风极有分寸,单独出去狩猎的时候基本不张嘴叫,都是通过动作、神态、姿势来提醒他有所发现。

    有追风在,他才能更快的搜寻到这伙大雁的踪迹。

    听说在别的地方,还有专门以打大雁为生的雁翎队儿,由一个枪法好,深知飞禽习性的雁把式带头,一晚上就能收拾一百多只大雁,非常赚钱。

    他没那个本事,他所能倚仗的,只有自己的一手枪法以及灵性十足的追风。

    最主要的是有追风在,能很好的防止他被大型野生动物偷袭。

    不过那群大雁落脚的地方并不是在深山老林里,危险性要小很多,所以李小烽他才敢大着胆子背枪带狗单人去寻。

    那片山坳子就在腚沟子河的左侧,不过并没有路,放眼望去遍地都是荒草。

    李小烽伸手指示了一下方向,追风就立刻心领神会,摇着尾巴跑在最前面,朝山坳所在地儿一路嗅了过去。

    沿途还看到了只足有七八斤重的大黄肥野兔在啃野草,见到李晓峰这一人一狗,那肥兔子当场就吓得一个哆嗦,出溜一声钻进了草丛子里。

    追风歪着头看向李小烽,发现主人没有让它去追的意思,于是便立刻回头,继续往山坳子的方向小跑。

    李小烽摸了摸背上的挂管枪,心里也是怪痒痒的。

    这么大的野兔可不多见,不打了带回家真是可惜~

    不过现在要是开枪的话,那大雁就肯定打不成了。

    为了早上出门时答应英子的话,他只能忍痛放走那只肥肥胖胖的大黄野兔。

    一人一狗沿着山腰快速前进,约摸半小时后,前方东跑西跑的追风忽的停了下来,迎着吹过来的风使劲嗅了两嗅,就立刻加速往前面跑。

    李小烽顿时心头一喜,赶紧跟上。
    第(2/3)页